昨日,記者從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一起因情感糾紛引發的殺妻案件。被害人蔣某是被告人劉某的妻子,蔣某因外遇執意要與劉某離婚,事發當晚,兩人在一家賓館4樓房間內商量離婚之事。協商過程中,蔣某的情人打來電話,劉某與其在電話中發生爭執,被激怒的劉某抱起妻子並將其從窗戶扔下,蔣某經搶救無效死亡。□通訊員 張旭 記者 尚淑莉    
  妻子“出軌”,丈夫大怒
  被告人劉某和被害人蔣某於2011年5月登記結婚。兩人是半路夫妻,蔣某與前夫生有一子,由蔣某撫養,劉某雖未領過證,但與前女友生有一女,孩子一直跟著劉某。
  兩人結婚後,蔣某的兒子與他倆生活在一起,女兒則被送到劉某父母家撫養。婚後,兩人因感情糾紛多有爭執,蔣某曾提出離婚,但被劉某拒絕了。
  這場婚姻的轉折點出現在去年9月,蔣某和一個姓湯的男子結識。湯某雖然知道蔣某是有夫之婦,但依然對其展開了瘋狂的追求,蔣某猶豫過,但在對方的甜言蜜語之下,兩人還是走到了一起。
  今年1月份,劉某從兒子處得知蔣某和一名陌生男子住在了一塊,不由大怒。他和蔣大吵一架,並出手打了她;那天,湯某也聞訊趕來,三人上演了一齣家庭鬧劇。
  最終,他們鬧到了派出所,在派出所民警的調解下,湯某寫下“保證書”,保證在蔣某與劉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不會幹擾蔣某夫妻生活。
  將妻子扔出窗外致其死亡
  今年1月10日,劉某決定和妻子再好好談一次。當晚11時許,兩人相約在江山一賓館4樓房間商量離婚的問題。
  11日凌晨,妻子蔣某的電話突然響起,劉某一看是湯某打來的,想起幾天前才剛剛在派出所寫下“保證書”,這會兒就反悔了,怒火中燒。
  在電話里和湯某大吵一架後,劉某把所有的怒氣都發泄在了妻子身上,他先是掐住妻子的脖子,隨後將其抱起,迅速扔出窗外。做下這件事後,劉某匆匆離開案發地,回到其父母家。電話另一邊的湯某在與劉某通話時就聽出其語氣不對,便趕到了賓館。當他走至賓館附近時,聽到蔣某的尖叫聲,趕忙跑到賓館所在的弄堂口,只見蔣某仰面躺在馬路上,身上多處流血。他連忙將蔣某抱上出租車送往醫院搶救,次日13時,蔣某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劉某故意殺害他人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一審判處無期徒刑,被害人蔣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另與他人有男女關係,對本案的引發負有責任,另結合被告人劉某已徵得被害人親屬諒解等情況,可酌情對劉某從輕處罰。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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